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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6-21

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8〕50号)文件精神(附件1),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学校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2018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围绕“十三五”期间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结合我校新商科建设、新工科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教学改革研究以本科教学为主,涵盖研究生教育,同时兼顾继续教育。

二、立项方式及名额分配

1、学校按照各学院(包括体工部)专任教师人数、专业数、2017年专业评估优秀专业数等情况下达每个学院推荐的项目数(见附件2),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的项目,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按项目名额(不得超额)向学校推荐。其他部门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和推荐。各学院和其他部门推荐的项目,立为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

2. 本次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教育厅实行“备案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次各学院、部门推荐立项的校级教学项目进行评审,并经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严格按项目名额(我校15个名额)向省教育厅推荐备案。

三、项目申报要求

1. 教学改革项目要聚焦教学。项目要从解决教学的主要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教学改革项目向一线教师倾斜。

2. 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

3. 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省级教改项目。凡有不同类别的校级教学项目2项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校级教改项目。

4. 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两所及以上学校共同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

四、项目管理

1. 项目获得立项后,学校将给予经费支持,并按照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实施项目过程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2. 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省级项目结题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由省教育厅审核并公布结果;校级教改项目结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3.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时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与研究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1. 网络申报。

请各项目主持人登录教务处网站申报。

登录网址:教务处网站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入口,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递交材料:《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改革项目任务书》(附件4、附件5),文件名为:教师姓名。

2. 递交时间:2018年9月7日之前。

3.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于2018年9月7日前将《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交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楼315),同时发送电子版到lichun@zjsu.edu.cn。

联系人:李淳,电话:28877213。

网站咨询:刘玉娟,电话:28877212。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18年浙江工商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推荐数额分配表.docx

附件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教师教学项目录入使用手册.docx

附件4: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5: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改革项目任务书.doc

附件6:浙江工商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教务处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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